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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要闻】江小白:不接受非正式的道歉;茅台酱香酒抖音旗舰店开业;洋河:没有进军啤酒的计划…

来源:微酒 2024.08.10 5092

微酒·酒业要闻·8月10日


企业动态

01

江小白回应东方甄选主播道歉


8月9日,江小白就东方甄选主播天权道歉信发布声明称,“东方天权是二手英语老师”个人账号发表的道歉信,称呼为“各位朋友”,并未署名盖章。道歉的态度是不诚恳的,并试图掩盖直播中恶意拉踩、诋毁品牌的明显事实。公司不接受这种非正式形式和态度不诚恳的道歉。将进一步通过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正常的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02

岩石股份超5%股份将被司法处置


8月9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公告称,将于2024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涉及的处置标的物是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750万股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岩石股份),共占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2395%。


03

洋河回应进军啤酒市场


8月9日,据南方财经消息,近期,洋河股份申请注册32类(啤酒饮料)商标事件,引起市场关注。对此,洋河股份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目前,公司没有进军啤酒的计划,这是公司知识产权战略需要,筑牢公司主要商标及关联商标品类护城河,32类啤酒类也算白酒关联类别。


04

茅台调整系列酒项目投资规划


8月9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对项目内容和配套设施进行调整优化,公司拟调整酱香型系列酒制酒技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由35.83亿元调整至24.19亿元;拟调整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由83.84亿元调整至101.80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拟投资约4.05亿元,用于建设银滩二期污水处理厂项目;拟成立制酒三十一车间。


05

麒麟提高芳珂要约收购价


8月6日,麒麟控股有限公司表示将对芳珂的要约收购价格上调4.1%,并将投标截止日期延长至8月28日。新提议以每股2800日元的价格,即以合共约2300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14亿元)的价格收购芳珂。麒麟方面表示,如果收购要约失败,公司将考虑其他选择,例如收购其他海外资产,目前董事会已经决定不会有进一步的价格变化或延期。


06

洋河·梦之蓝中秋礼盒上线


8月9日,据梦之蓝社区公众号消息,洋河将中秋文化与传统视觉元素结合,推出洋河·梦之蓝中秋礼盒。礼盒以传统文化艺术为主题,整体色调以洋河星空蓝为主,包含一对 260ml 定制版梦之蓝、一套定制版快客杯及定制版掼蛋扑克两幅+手机支架一个。


07

汾酒召开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


8月9日,汾酒集团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在会议中心召开。针对下一步汾酒安全生产工作,汾酒党委书记、董事长袁清茂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安全为本,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坚持靶向发力,切实做到四个毫不松懈。


08

茅台酱香酒抖音旗舰店正式开业


8月10日,茅台酱香酒正式开启抖音“茅台酱香酒旗舰店”。茅台1935酒、茅台王子酒(甲辰龙年)、汉酱酒(匠心传承)、贵州大曲(1.5L)、贵州大曲(甲辰龙年)等多款商品将在旗舰店上架。


行业动态


09

深圳秋糖预计4200家企业参展


8月9日,第111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新闻发布会公布,第111届全国糖酒会(也称“秋糖”)将于10月29日至31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以“国际化”为主要目标,预计有来自40个国家和地区的超900家海外厂商参展,促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融合发展。


届时预计有超4200家企业参展,包括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汾酒、伊利、君乐宝、东阿阿胶、中粮集团等数百家头部企业及北京、天津、广东、四川、山东等数十家政府展团组团参展,还有意大利、韩国等海外展团参展。


10

吕梁市上半年烟酒零售额下降28.5%


8月9日,吕梁统计局发布数据,上半年,全市限额以上烟酒类实现零售额3.5亿元,同比下降28.5%,下拉限上增速2.43%,对全市限上增速影响巨大;其中6月份本月增速同比下降19.3%,降幅仍然较大,酒类零售持续低迷。


11

温州发布首个酒类团标


8月8日,由温州市标准化科学研究院指导、温州市酒类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的温州首个白酒类团体标准《温州老酒汗》发布,该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团体标准的诞生,是响应市场呼声、强化品牌保护、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温州老酒汗产业正式迈入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的阶段。


12

安徽发布严禁制售“特供酒”自律公约


8月8日,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发布《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自律公约》,倡议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是生产领域不得生产(代加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二是流通领域不得在线上线下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三是酒类商品相关经营者推广中不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四是发现生产经营“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